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智库成果 > 专题研究报告 >

[NCT201402] 陶然等:城中村改造中利益协调的珠三角经验

本期专题报告的题目是《城中村改造中利益协调的珠三角经验》,作者是人大国发院研究员陶然等。

城中村与城郊村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然而面对日益紧张的用地矛盾,通过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活动,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对破解资源瓶颈,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空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由于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数量庞大,类型错综复杂,牵涉面广,与经济发展、群众利益等敏感问题交织在一起,处理难度非常大。因此城市更新中首先要处理好更新地段土地权利配置问题。具体而言,未来将要被更新地段的土地权利,包括所有权和具体的发展权和收益权配置上,需要超越两分,可以在全部转为国有土地的基础上,有效实现公有私用。我们认为,充分借鉴如美国、日本、台湾等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土地“增值溢价捕获”、“区段征收”和“市地重划”等经验,就能够成功地解决政府公共建设的补偿难题。

本报告提出,深圳和中国其他城市在城中村改造中已经、未来也可以进一步借鉴上述政策工具,然后适当结合中国的特有国情,特别是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这个特有国情,以土地国有化为前提并要求作为原土地权利人的村集体和村民上缴一部分公益事业用地和基础设施融资用地后,进行剩余部分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并进行房地产开发,由此推进土地制度创新。在有效改造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基础上,继续让“城中村”地段为低收入阶层和流动人口提供廉价优质住房,最终建立政府、原土地权利人、外来人口、乃至开发商多方的利益均衡。

本报告特别提出中国的城市更新与城中村改造实践要处理好两类关键的反公地困局:即所有权人过多导致的钉子户问题,以及多重政府管制导致的审批成本过高问题。我们提出,要借鉴国际经验和本土经验,包括深圳坪山新区的土地整备改革实践经验来破解困局。而其关键,就是通过有效的制度改革,包括土地制度改革、规划方式与审批体制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创新、财税乃至户籍制度创新,重新调整并理顺利益分配和分享机制,实现中国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的重大突破。



全文下载:人大国发院专题报告NCT201402.pdf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网站

原文链接:http://nads.ruc.edu.cn/displaynews.php?id=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