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带一路”能源资源投资政治风险评估报告
基于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能源资源禀赋的差异性,通过能源合作投资既可以加强“一带一路”地区国家的能源安全、减少地区能源贫困、改善地区人民生活质量,也可以为中国与沿途国家开展其他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故能源成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中之重。
有投资就有风险,能源投资金额相对较大,所有风险中政治风险最不可量化和把控,投资往往会因此而血本无归,使合作双方的良好愿望付之东流,且易引发国家间纠纷。
广义的政治风险考虑到政治、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之间是互动的关系,某一方面的变化,都会引起政局的变化,甚至是动荡。因此,本报告所研究的政治风险包括政治、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在内的复杂、多因素变化所产生的不确定性,分为高政治风险和低政治风险。
报告认为能源资源投资低政治风险国家为0个。较低政治风险国家为8个,分别是新加坡、阿联酋、阿曼、文莱、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科威特、罗马尼亚。中等政治风险国家为30个,分别是以色列、卡塔尔、印度尼西亚、爱沙尼亚、捷克、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菲律宾、俄罗斯、越南、蒙古、克罗地亚、匈牙利、格鲁吉亚、波兰、泰国、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立陶宛、斯里兰卡、阿尔巴尼亚、拉脱维亚、印度、约旦、保加利亚、埃及、伊朗、土耳其。较高政治风险国家为17个,分别是阿塞拜疆、老挝、伊拉克、黑山、马其顿、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缅甸、巴林、塞尔维亚、巴基斯坦、亚美尼亚、柬埔寨、波黑、孟加拉国、黎巴嫩。高政治风险国家为共9个,分别是也门共和国、叙利亚、东帝汶、尼泊尔、摩尔多瓦、马尔代夫、不丹、阿富汗、巴勒斯坦。
与2017年的评估相比,2018年高风险和较高风险国家增多,低风险、较低风险国家均有所减少。从区域来看,较高风险投资地区未变,仍是南亚和西亚北非。投资风险升高明显的区域是南亚和西亚北非国家。中东欧和东南亚的投资风险仍然较低,独联体国家投资风险较高。
本项研究在广泛分析、综合其他风险指数研究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能源因素”和“环境风险”两个新的维度,将传统的风险指数研究主要是考虑政治、经济、社会和投资4个维度成功地拓展到6个维度。计算过程和结果表明,现有的数据库可以较好地满足能源投资政治风险研究。
2018年人大能源风险指数设计对社会风险维度进行了权重调整,将其在风险指数中所占权重下调至了10%。此次调整考虑到了社会风险虽然对能源资源投资构成约束,但这种约束往往不如其他维度的影响显著。同时,将天然气和煤炭数据纳入了能源禀赋和富余程度两个子指标的计算,提高了能源维度考量的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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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