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刘志彪: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全球化新趋势下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就是要不断克服和消除影响区域发展的阻碍,或者影响资源和要素流动的制度体制机制的人为障碍,实现市场竞相开放、市场充分竞争的过程。长三角一体化应基于市场的因素,基于市场的决定作用来推动。这其中有几个方面要考虑:
合作协调要从具体项目开始做起。在区域一体化的当今时代,长三角地区需要通过具体的项目行动来推进实实在在的联合,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活动中,逐步打破区域行政壁垒,发展企业主体在区域间的自我联合、自我协调和自我发展机制。
把企业作为推进区域一体化的主体。企业跨地区发展将自动产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内生效应。政府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主要手段和工具,是跨区域的共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在体制机制环境方面打破影响区域间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障碍。政府要摆正自身与市场和企业的关系,让企业成为一体化发展的主角,自身则尽量作为合作的搭台人。
培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内价值链,形成有利于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产业组织形态。产业发展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基础。从全球价值链理论看,全球价值链在国内经济循环的背景下,表现为国内价值链。产业配置上,今后可以设想,把产业集团总部设在上海等生产性服务业发达的地区,而把其产业制造基地配置在长三角甚至泛长三角地区。前者降低长三角地区商品和服务生产的交易成本,而后者则可以降低长三角地区商品和服务生产的制造成本。
以产业集群的发展和升级,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载体。产业集群一体化对区域一体化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模糊行政区划,因为产业群是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哪里经济上有条件、更合理,就会在哪里进行布局。从长三角来看,产业集群有三种形态:一种是制造业,一种是服务业,还有是制造业集群与服务业集群相互协调的第三种形态,这样的产业集群将模糊行政边界,是促使区域一体化的主要机制在空间上进行激化扩散的实现形式。
鼓励区域内企业进行收购兼并。跨地区的企业兼并活动,将在区域内产生以市场为导向的自我联合效应,自动产生一体化效应。在竞争规则统一的基础上,大力鼓励长三角和国内外企业之间开展兼并收购活动,推动长三角地区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联合起来收购国外的企业,从而实现企业集中、市场集中和产业集聚。大力鼓励在长三角共同市场中进行跨地区的企业兼并,是长三角地区发展机制一体化制度设计中的重要课题,这方面欧盟的做法值得借鉴。
发挥各种国家战略类的区域政策在一体化中的作用。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清除政府对经济管理的壁垒,政府不管的事情、负面清单不管的事情就可以做,就意味着一体化。在上海自贸区经验的推广中,一体化的过程就会加快。如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制度进行有效推广,将有助于排除一体化的障碍。
发文来源:浙江日报
发文链接:http://www.qstheory.cn/zhuanqu/bkjx/2017-05/26/c_11210447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