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家专栏 > 高级研究员 > 肖汉平 > 发表文章 >

新时代乡村振兴与金融结构优化研究

摘 要: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断推进,乡村衰落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面对乡村衰落

的困境,世界各国也都纷纷采取了相应措施,以振兴乡村经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

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研究表明,有利于改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和促进交易的金融体系对经济增长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现代金融的支持。虽然经过四十年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目前乡村金融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因此,加快乡村金融体系改革和发展,优化乡村金融结构,增加乡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乡村振兴;产业振兴;乡村金融;乡村金融结构

一、问题的提出

工业化、城市化会导致乡村人口下降,许多乡村社区因此消失,这是几乎所有现代化的国家都经历过的阶段。从全球范围看,无论是过去的100年还是最近的30年,在繁华兴起的大都市背后,衰落的乡村也往往成为城市发展之殇。乡村衰落似乎成为全世界各国难以避免的 “现代化陷阱”。面对乡村衰落的困境,世界各国也都纷纷采取了应对措施,支持乡村地区发展。如,日本和韩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也都因乡村衰落的出现而先后实施了复兴乡村的计划。其中,日本在20世纪60~70年代借鉴德国、法国等国家的成功经验,开始关注农村发展,采取 “以工带农、以城促乡”的发展模式,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给予大量补贴;1962年制定并实施了 《全国综合开发规划》,从全国整体角度对农村和城市进行统筹开发和规划,突出地域性,积极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韩国以 “农民自发推动,政府政

策引导”的自下而上的方式推动的 “新乡村运动”,为其日后创造出 “东亚经济奇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相反,一些拉美国家,因为没有能力或没有政治意愿推动乡村复兴,导致大量无法就业的人口聚集

在城市的贫民窟,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最终跌入 “中等收入陷阱”。经过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1978~2017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达到9.5%,自2010年以来,我国成功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827122亿元,比上年增长6.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接近9000美元,达到中上等收入国家水平。在我国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也特别明显,城市与乡村之间、工业与农业之间、市民与农民之间,发展差距呈现扩大趋势。如,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乡村居民的2.57倍,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乡村居民的2.71倍。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3年以来全国的收入基尼系数多在0.47~0.49之间,2008年达到峰值0.491,此后则有所下降,2013年为0.473,2015年降至0.462,2017年为0.468,处于较高水平。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中共十九大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是产业振兴,而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支持,没有金融的支持,乡村振兴、产业振兴将成为空谈。在现实生活中,乡村金融一直是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乡村地区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金融机构功能定位不准确,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因此,加快乡村金融发展,建立一个全方位、有效惠及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金融与经济增长理论综述

长期以来,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是理论界争论的话题。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对金融体系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进行了理论、历史和实证研究。究竟应如何看待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对于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建设和金融体系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时间上看,20世纪80年代及之前主要是理论探索阶段,重点在探索经济增长与金融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20世纪90年代及之后则处于突破和创新阶段。在这一阶段,经济学家一方面引入经济理论研究成就,如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等理论,建立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理论,另一方面运用信息技术和统计技术进行数据收集、分析和处理,对经济理论进行实证分析。

(一)金融与增长关系之争

以熊彼特 (Schumpeter,1911)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主张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是至关重要的。他们认为,金融机构在动员储蓄促进资本形成和将集中的储蓄资源有效配置到具有生产力的部门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戈德斯密 (Goldsmith,1969)、麦金龙 (Mckinnon1973)和肖 (Shaw,1973)认为金融发展显著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在金和莱文 (KingandLevine,1993)之后的近20年,大量的实证研究进一步验证了金融深化对经济增长的正向影响。以罗宾逊 (Robinson,1952)、卢卡斯 (Lucas,1988)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增长带动了金融服务 (whereenterpriseleads,financefollows)的发展,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被夸大了,金融体系在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不是首要作用,金融发展

是经济增长中的副产品。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 (KydlandandPrescott,1982)等创立的真实经济周期理论认为,经济波动的根本原因是技术进步、生产率波动、政府支出等真实冲击。他们也忽略了金融体系的影响。1966年帕特里克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双向关系,并提出了金融发展中的 “供给导向”和 “需求导向”的模式。在20世纪前半期,处于主流地位的是凯恩斯和新古典综合学派的思想。凯恩斯认为金融因素 (如利率和货币供给)只是投资的一个次要决定因素,而关键因素是信心状态,借款者和贷款者信心的消失会引发经济衰退 (Kevnes,1936)。在各国经济中,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现象,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人们对金融与增长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争论。这些争论基本上是围绕金融体系中政府和市场、效率和稳定展开的,形成了不同的理论假设,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假设是以麦金龙和肖为代表的金融深化理论、以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金融约束理论、以戈德斯密为代表的金融结构理论。这些理论对世界各国的金融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金融抑制和金融约束

麦金龙 (1973)和肖 (1973)是最早对金融抑制进行研究的学者,他们从不同角度对经济中存在的金融抑制现象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以金融自由化为核心的金融深化的政策主张。金融深化假说认为,拥有有效金融体系的经济能够通过资本的有效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但历史上,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通过政府干预和法规限制金融部门的竞争的金融抑制现象,这些限制包括利率控制、高准备金要求、直接信贷计划、市场准入等。如果存在金融抑制,那么储蓄和投资的回报率将低于市场均衡利率,从而不利于金融部门储蓄和投资。在这样的金融体系中,金融中介不能非常好地发挥功能,无法将储蓄有效地转化为投资,因此,将妨碍经济发展。20世纪七八十年代,拉美和亚洲许多国家在金融自由化理论指导下,开始了以金融自由化为核心的金融体制改革,但金融自由化导致了80年代的拉美债务危机和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金融自由化导致的不良后果刺激经济学家反思。针对金融自由化政策的负面影响,斯蒂格利茨、奥德沃和威斯等从信息不完全出发提出了金融约束论。所谓金融约束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但政府不从金融部门吸取租金,而是通过租金创造促进银行和企业增加在竞争环境下供给不足的商品和服务,促进金融深化和经济增长。金融约束是一种明显不同于金融抑制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低通货膨胀和正的实际利率。

(三)金融过度与金融危机

本世纪之前,主流金融发展理论强调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上世纪90年代,以莱文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则将金融体系融合到内生增长理论中探讨资本市场和金融中介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金融因素在长期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莱文等 (2000)认为,善于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和促进交易的金融中介机构对经济增长有积极作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学界开始关注金融脱离实体经济而过度发展的问题,认为金融过度发展会促使系统过度承担风险,并增强金融危机的传染性,由此引发的金融危机会破坏 金 融 系 统 的 基 本 功 能,进 而 妨 碍 经 济 增 长。英 国 金 融 服 务 管 理 局 主 席 阿 代 尔 · 特 纳 勋 爵(AdairTurner,2009)就大声疾呼,“不是所有的金融创新都是有价值的,不是所有的金融交易都是有用的,过大的金融系统不一定更好,金融部门已经超过其社会最优规模”。他指出,在过去20~30年间,发达国家金融体系规模上的扩张并未带来经济增长的稳定,更多的是从实体经济赚取了租金收益,反而成为金融脆弱性和不稳定的重要诱因。

(四)金融排斥与普惠金融

随着全球金融服务业的迅猛发展,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变得越来越容易,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仍然是有限的。由于存在金融排斥现象,金融发展带来的好处在惠及部分人、企业和地区的同时,也有部分人、企业和地区享受不到金融服务带来的利益,尤其是贫困地区的人群。普惠金融源于金融排斥,发展普惠金融是为了消除金融排斥、提高金融包容性。正是因为存在金融排斥,才导致金融供给不足。金融排斥包括农村金融排斥、小微企业和中小企业金融排斥。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联合国在宣传2005年小额信贷年时,首先提出了普惠金融的概念,即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这一概念的提出引起了世界许多国家的关注,并开始重视金融包容性发展和金融体系的改善。综上所述,关于金融和增长的关系,在经济学界形成了不同的理论:增长跟随论、增长支持论和发展阶段论。针对现实经济运行情况,又出现了金融不足论和金融过度论。从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看,金融与经济的关系比理论描述的情况要复杂得多,金融与经济之间的关系远非简单的线性关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和经济之间存在相互依赖和相互促进的动态关系,金融发展不足和金融发展过度都不利于经济增长,因此,在处理金融和增长的关系时需要视具体情况,因时、因地采取有针对性的金融发展政策。就当前中国乡村地区的情况而言,金融发展不足可能是影响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振兴乡村经济,就需要建立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

三、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产业振兴

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传统农业产业与现代非农产业之间的收入差异大,吸引乡村地区人口不断向城市地区转移,乡村人口比例下降。与此同时,城市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市场服务体系使资源、信息、技术、资金等要素得到共享与集聚,为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人口进一步向城市集聚,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出现了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住房紧张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乡村地区年轻人口流入城市,出现了乡村人口老龄化、乡村经济落城乡差距扩大的问题。这两方面的问题在中国由于经济高速发展而表现得极为突出。正因为如此,中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

(一)产业振兴将激发乡村经济活力,全面带动乡村振兴

产业兴,百业兴。在新的发展时期,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乡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乡村现代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乡村振兴不仅仅是产业振兴,还是生态的振兴,社会的振兴,文化、教育、科技的振兴。乡村振兴从根本上讲要靠产业振兴。离开了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就是空中楼阁,因此,需要围绕产业兴旺下功夫,在生态文明和绿色导向的基础上,做大做强高效绿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乡村服务业、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农业乡村发展新动能。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正是这一变化给我国乡村产业振兴创造了千载难逢的机会。近几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支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的食物消费和休闲娱乐需求持续提升,农业乡村的产业投资机会日益增多,相对于城市的比较发展优势逐渐显现,乡村产业重新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截至2017年上半年已超过290万家;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迅速兴起,2016年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0.3万亿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超过5700亿元,乡村电子商务实现营业额8945亿元,返乡下乡 “双创”人员达700多万人。各类新产业的出现、新动能的生成,大大激发了乡村经济活力,增强了内生发展动力,同时大大改善了乡村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二)发展特色乡村产业,优化乡村产业结构

我国地域辽阔,乡村类型复杂多样,乡村与乡村之间差异很大,不同类型和地区乡村振兴在内容上有很大差异。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各地乡村需要结合自身条件,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拓展产业空间,创新产业形态,因地制宜地探索形式多样的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模式。具体地说,乡村产业发展需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拓展:(1)发展优质、高效和无害化种植业、生态养殖业以及农副土特产业,深度开发,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优质产品的比重,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 (2)依托乡村特有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特色经济,形成不同地区各具特色的专业化生产格局;(3)通过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就业、创业、休闲、旅游、宜居等功能,全面开启乡村城市生活时代,并以此为依托,发展非农产业,实现乡村地区产业结构多元化和乡村现代化; (4)通过互联网+和现代物流技术,拓展乡村特色产业市场,实现规模化经营;(5)依托特色小镇建设,打造乡村特色产业创业园,吸引农民工、大学生、城市退休人员回村创业; (6)完善承包地 “三权分置”制度,鼓励农民以土地、资本、技术等方式出资,发展乡村股份制企业,实现企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打造大规模生产的现代化生产主体,促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三)激活乡村创新创业活动,培育乡村经济发展新动能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处于转型升级中。乡村振兴需要注重解决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力老龄化问题,培养新型农民,推广新技术,推进农村创业创新。为此,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 “三权分置”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大规模生产的现代化生产主体;营造农村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吸引更多人才投入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更多的新动能。政府可以通过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各类人员到乡村地区进行创业,发展多种形式的乡村特色产业,构建知识型、开拓型、技能型新型农民队伍。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早日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四、乡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和结构失衡是制约乡村特色产业振兴的关键

改革开放之前,乡村金融发展从属于政府主导下的国家工业化总体战略,乡村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向城市输送资源的 “抽水机”的角色,大量乡村金融资源被强制性地转换为工业资本,严重制约了乡村自身的发展。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政府开始对乡村金融体制进行进改革,政府一方面坚持存量改革,对乡村信用合作社进行全面改制,要求商业银行增加涉农贷款;另一方面探索增量改革,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农户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乡村金融机构,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等。通过四十年的金融改革,我国初步构建了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和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乡村金融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正在形成由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微型金融组织共同组成的多层次、广覆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乡村金融体系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能适应新时代乡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的问题,尚需在改革发展中不断解决。主要表现如下:第一,乡村金融结构畸形,直接股权投资缺乏。直接融资不足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典型特征。在农村地区同样存在这样的情况,甚至更为严重。目前乡村金融服务主体基本上是以银行等存贷款类金融机构为主,金融支持主要依赖涉农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直接股权投资和融资市场发展明显滞后,涉及乡村地区的债券、股权和期货等直接融资明显缺乏,如,在2015~2016年,股票市场首发上市农业企业4家,融资16.35亿元,再融资企业有33家,融资331.38亿元。截至2016年,新三板挂牌涉农企业累计386家,上述企业2016年共融资101次,累计融资 39.54 亿元,2016 年涉农企业共发行 48 只债券,融资344.1亿元。第二,乡村信贷供给结构失衡,供需结构错位。 《2016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的数据显示,2016年涉农贷款中,全国性大中型商业银行构成县域金融主体,市场占比高达61.18%,包括政策性银行贷款。其中,大型银行贷款增长2.5%,中型银行增长12.5%。虽然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在营业机构、网点、服务人员数量方面优势明显,处于垄断地位,但只存不贷、存多贷少的结构错配问题比较突出。农村商业银行占比18.8%,较2015年增长26.2%;农村信用社占比9.57%,同比下降16.7%;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占比2.59%,农村合作银行贷款同比大幅度下降。第三,需求多样但金融产品和服务单一。农村地区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庞大的客户群体,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农户特点和资源禀赋开发出匹配性、精准性较高的信贷产品,为农村发展服务。在乡村地区,既有以家庭为主体的农户,又存在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合作经营机构。在企业中,又包括小微企业、小企业和中型企业,涉及农业、非农产业,因此,需要金融机构以乡村地区信用建设为突破口,夯实乡

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立针对不同主体的多层次、普惠的乡村信贷体系,满足不同类型主体的融资需求。由于乡村市场主体的多样性和乡村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性,因此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存在多元性和差异性需求,而目前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单一,缺乏差异性和针对性服务,从而导致乡村金融资源配置整体效率不高,资源利用效果普遍不佳,金融供给不能满足各类乡村经营主体的多元化

融资需求。第四,金融抑制和排斥现象普遍存在。一方面,乡村经济固有的脆弱性和商业银行的逐利性的矛盾使得乡村金融排斥现象始终存在,全国性大中商业银行基于利润和业务量考虑,发展重心向城市地区倾斜,针对乡村地区的金融支持和产品创新明显不足;另一方面,乡村居民家庭金融知识匮乏,信用意识较差,而金融机构又缺乏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手段,导致乡村地区不良贷款率偏高。如,全国全部金融机构2016年涉农贷款不良率偏高,平均水平为3.1%,其中,大型银行为2.9%,中型银行为2.0%,农村商业银行为2.9%,农村合作银行为3.3%,农村信用合作社为8.0%。高不良贷款率使得商业性金融机构不得不收缩信贷供给或提高信贷要求,从而在乡村地区产生了金融抑制和金融排斥现象。

第五,信息不完全,缺乏有效的征信体系。由于存量信息不完全、技术水平落后等原因,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乡村个人和中小企业征信体系,金融机构难以全面掌握农户和企业的信用情况,信息不对称问题十分严重。由于上述原因,金融机构在涉及乡村地区的贷款上明显缺乏积极性,最终导致农村金融有效供给明显不足。

第六,金融包容性不足。目前,中国有四类群体的金融服务明显缺乏,最大的困难群体是农户,贫困地区农户的基础金融服务不足 (存取款难、汇款难、贷款难等)问题尤为突出;第二类群体是低薪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第三类群体是小微企业;第四类群体是失业人员。后三类群体普遍存在 “贷款难”的问题。虽然近些年来,在普惠金融的政策驱动下,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但由于准入门槛较高、限制较多,机构数量仍显得不足,金融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依然有1296个 “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未享受到应有的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乡村金融体系的构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乡村经济现代化和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将不断延长,第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进程将加快,乡村产业结构将复杂化,乡村经营主体也会日益多元化,这些因素将导致乡村金融需求规模扩大,乡村金融需求结构多元化和多层次化。预期随着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金融服务对象与服务形式将发生深刻变化,迫切要求乡村金融机构围绕乡村新型经营主体、各类人员乡村创业,特色小镇建设、特色产业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消费金融等诸多领域不断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有效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开放乡村金融市场,改革现有的乡村金融体系,形成多层次、普惠的乡村金融体系,优化乡村金融生态系统,增加乡村金融供给。具体地说,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乡村地区的信贷体系,优化贷款结构,提高贷款的针对性;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试点乡村地区发行政策性金融债,推动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支持乡村企业做大做强;在条件适合的地区,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支持设立针对乡村地区创业的股权投资或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乡村地区创业创新;推动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确保农产品价格稳定;与此同时,大力发展针对小微企业、农民、贫困人群、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普惠金融产品,支持贫困居民和地区脱贫致富。

(三)构建多层次、普惠的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

在城乡二元结构仍较为明显的背景下,要使乡村地区现代化跟上国家现代化的步伐,需要把握好人口、土地、资本三个关键要素,引导和推动生产要素向乡村地区流动,建立现代化的乡村产业体系,实现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此,需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资金向农业、乡村流动的金融机制,以保障乡村地区经济发展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放乡村金融市场,推动乡村金融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普惠的乡村金融体系,以优化乡村金融生态系统,增加乡村金融供给。为了建立有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多层次、多元化、普惠的金融体系,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实施突破:

第一,通过建立乡村振兴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在乡村地区设立股权或创业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支持乡村地区创新创业活动。股权投资缺乏是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结构的主要缺陷,是影响乡村创业创新实现的重要障碍,因此,发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乡村创业不仅需要信贷支持,而且需要股权投资支持,更需要投资机构在专业人才、管理、营销、战略、法律、商业网络等方面提供支持。创业投资长期以来在帮助企业家将他们的愿景变为现实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提供的不仅仅是资本,还有企业家将其企业转变为繁荣的上市公司所需的指导、知识和经验,包括推荐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商业网络资源等增值服务。

第二,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企业在中小版、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优化乡村企业上市和挂牌流程,缩短上市和挂牌周期。资本市场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场所,也是企业产权流动的场所,资本市场在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需要为乡村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有利的环境,推动乡村地区企业做大做强,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第三,建立针对不同经营主体的多层次和普惠的商业性乡村金融信贷体系。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解决 “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有力支持。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包括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目前我国只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了专门的乡村金融部门,其他大中型银行并没有设立专门部门,因此,建议鼓励国内大中型商业性银行设立专门的乡村金融部门,积极开拓乡村金融服务,扩大乡村地区信贷规模。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未来需要通过完善乡村地区中小型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构建服务家庭农场、普通农户、乡村小微型企业、贫困家庭的普惠金融体系。第四,完善乡村地区家庭、中小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征信体系。截至2016年,全国累计为1.72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已经有近9248万户农户获得银行信贷,贷款余额达2.7万亿元。目前仍然有近亿农户未建档,因此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征信工作。

第五,大力发展针对小微企业、农民、贫困人群、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金融产品。乡村地区是贫困人口的主要集中地,资金约束一直是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生存和发展的一大掣肘。自2005年推出新的金融政策和监管措施以来,我国的普惠金融状况出现了显著改善,普惠金融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在基本的商业银行服务方面依然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间,尤其是针对乡村贫困人口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设计出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从而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可得性和满意度。在新时代不仅要提高脱贫规模,而且要提高脱贫质量,涉农金融机构必须全面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在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就学、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有效激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作者简介:肖汉平,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主管,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兼),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特聘教授 (兼),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长期从事经济发展、产业分析、资本市场、私募股权 (VC/PE)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KFJR201804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