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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罗来军 任元明:为“中国之治”贡献力量

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闭幕,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这次全会的主题重大,事关根本,是在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必将是一次具有重要历史地位和影响深远的会议。因此,我们需要全面理解《决定》的内在逻辑,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中国之治”贡献力量。

  首先,要深刻理解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包括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正是这些显著优势,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是这些显著优势,坚定了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因此,只有深刻理解多方面显著优势,才能在新形势下更加全面、准确把握和理解中国的现行制度和政策,才能更加自信、主动地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

  其次,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等13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制度,定国安邦之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说,只有坚持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才能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才能促进我国在新的世界变局之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最后,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再好的理论也需要与实践相结合,再好的制度也需要执行能力作为保障,再好的精神也需要贯彻落实。因此,要实现新时代“中国之治”的新境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第五个“现代化”,就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锲而不舍地推进整改工作,真抓实改、落到实处。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中国方案研究院执行院长 罗来军,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任元明

发文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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