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画报】李成文:推进“一带一路”的标准化策略
《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解读
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发表演讲时指出,要把“一带一路”打造成为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的最广泛国际合作平台,让“一带一路”建设更好造福各国人民。在“一带一路”的建设中,标准化工作具有支撑作用,是“一带一路”顺利走出去的重要基础。标准与政策、规则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为互联互通提供重要的机制保障。《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 (2018-2020年)》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标准化工作的行动指南,本文将对此行动计划进行简要的分析。
“行动计划”的背景与要求
在“一带一路”建设发展的新时代新阶段,基于文件《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后文称“文件”),结合“一带一路”中标准化工作的推进进程,制定了《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后文称“行动计划”),将以“行动计划”代替“文件”。
行动计划出台的最终目的是以标准化建设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行动计划中规定了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的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内容,例如不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化的双多边合作及互联互通,加快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力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等。
行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引领、创新合作、互利共赢、滚动实施原则,主动加强与沿线国家标准化战略对接和标准体系相互兼容,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强化标准与政策、规则的有机衔接,以标准的“软联通”打造合作的“硬机制”,努力提高我国与各国标准体系的兼容性,支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和有力机制保障。
“行动计划”与“文件”的区别
与“文件”相比,“行动计划”在文件名称上作了一定的改动。前者的重点在于将已有标准进行互联互通,翻译并推行已有标准,进行标准的互认与比对工作;而后者,也就是新的行动计划,不仅重视标准的互联互通工作,同时支持与其他国家共同建设重点领域的新标准。新发布的行动计划,在政策上的指导性更为清晰,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面更具可行性,重点突出,内容覆盖面较广,对“一带一路”中标准的互联互通共建有着较为切实的指导意义。
“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
“行动计划”总目标:到2020年,形成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互联互通、成果共享的标准国际化发展新局面,中国标准与国际和各国标准体系兼容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包括四个方面:
(1)不断深化标准化的开放合作。基本实现全面建成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畅通的标准化合作机制,通过标准化的合作机制实现与沿线重点国家的互利互惠。
(2)继续推动标准的“走出去”。重点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打造一批海外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一批援外标准化培训项目,将中国国内的工业农业服务业的标准和管理经验向沿线国家进行推广。
(3)标准互认领域不断扩大。对于重点领域,譬如大宗贸易商品,开展我国标准与国外标准的关键技术指标比对工作,力争完成2000个标准的对比分析工作。
(4)中国标准品牌效应明显提升。持续提升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一致化程度,推动中国标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应用。这是2018-2020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新目标。
行动计划目标的提出,有助于为标准互联互通及标准建设提供可行的方向,便于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多边合作。
“行动计划”中的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中划分出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指出了实施标准互联互通建设需要着力解决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行动计划中指出,重点要聚焦于互联互通建设关键通道和重大项目,对于重点国家和重点领域,要在基础设施、产能合作、贸易金融、能源环境、减贫实践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工作的合作,推动标准的研究、制定、互换、互译、互认、转化、推广,努力实现各国标准体系相互兼容。具体可以细分为以下九个方面:
(1)推动标准化战略规划对接。推动中国标准化战略规划与沿线国家或区域标准化战略规划对接,研究建立国家战略层面的合作机制。开展沿线重点国家以及国际、区域标准组织的标准化政策、战略研究,加快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塞尔维亚等12个签署协议国家合作对接,推动将标准化纳入国家外交、科技、商务、质检等国家间合作框架协议。
(2)深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合作。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完善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标准体系,制定标准外文版。能源基础设施方面,分析研究沿线国家油气管道标准,加强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在电力、新能源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合作。倡导研制城市间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在沿线国家开展中国数字电视技术标准等的示范推广与标准化合作。
(3)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标准化合作。在产能合作重点领域,如石油天然气、核电等,建立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如设计研发标准、采购标准、生产加工标准、检验检测标准等。在建材、纺织、钢铁、有色金属、农业、家电等优势产能领域,帮助沿线重点国家完善标准体系,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在航空、船舶、工程机械等装备制造领域,联合沿线国家共同制定国际标准。
(4)拓展对外贸易标准化合作。在亚太经合组织、太平洋地区标准大会等区域组织,倡导使用国际标准,提高与北美、日韩、东南亚等重点区域国家标准的一致性,避免贸易壁垒现象的发生。推动中、俄、欧铁路跨境电商物流业务发展标准合作;促进电子商务领域的标准体系的构建。
(5)加强节能环保标准化合作。研究制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认可的合作交流,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的国际互认,减少绿色贸易壁垒。推进绿色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以标准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深化节能领域标准化合作,推动与区域重点国家节能标准的协调。
(6)推动人文领域标准化合作。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修复和展览、文化遗产管理、旅游等领域,与沿线国家合作开展标准制定研究与交流;推动标准化专家、技术人员交流互访,开展沿线国家标准化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沿线国家的标准化水平。
(7)强化健康服务领域标准化合作。推动制定与修订中医药的国际标准,加快药材、药产品、医疗器械、名词术语与信息学等方面的国际标准研制工作,共同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
(8)开展金融领域标准化合作。围绕银行产品服务描述规范、第三方支付等重点领域,深化与沿线国家金融标准化合作,共同制定金融领域的国际标准。欢迎沿线国家当地银行机构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积极推广CIPS业务标准。
(9)加强海洋领域标准化合作。在海上装备、海洋观测、海洋产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倡导制定国际标准。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等方面,将已有国家标准翻译为外文版,推动国家之间海洋标准的互认,提升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海洋标准体系兼容性。
标准化专项行动内容
“行动计划”中指出,要统筹中国标准化资源,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和地方作用,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中文标准的外文版制定、国际国内标准文件比对、海外标准化的示范等方面的工作,以实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策、规则、标准的整体联通。为此,行动计划文件中提出专项行动,以支撑“一带一路”中的标准化建设。具体而言,标准化建设的专项行动可归为以下几点:
(1)标准互换互认及对标行动。在双边贸易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推动国家间标准的翻译、互换互认、标准比对和适用性分析验证工作,提高标准的一致性。对重点消费品,组织开展消费品标准与国际国外标准、技术法规的比对与标准互认工作。到2020年,完成300个重点消费品标准约500项技术指标的比对工作。
(2)标准化示范推广行动。围绕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装备,建设标准海外应用示范项目。强化东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大宗及特色农产品领域,示范推广种子种苗、种植管理、农产品质量分级等方面的标准。借鉴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标准化成功案例和模式,开展精准扶贫标准化培训交流和综合示范项目,为“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培养精准扶贫标准化人才。
(3)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行动。2015-2017年,组织翻译500项急需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文版,如铁路、公路、水运、电力、海洋、冶金、建材、工程机械等领域,以支持基础设施的联通和贸易畅通。在2018-2020年,将继续翻译或制定不少于1000项的中国标准外文版。
(4)标准能力提升行动。积极推进与沿线国家开展标准信息交换,以标准信息交换带动标准互认,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标准信息服务。推动搭建企业国际标准化创新示范基地、标准化培训基地及标准化论坛,提升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和水平。
“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
相比于2015-2017版本的经费保障、宣传引导、监督检查等措施,2018-2020版本的保障措施更为全面有力,譬如加快推进制定修订标准化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法制保障。保障措施更为完善全面。
(1)政策法规保障。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制修订,为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2)机制经费保障。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初见成效标准化项目的投入,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3)评估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梳理落实重点任务和优先项目,制定实施计划。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计划、意见和建议。
(4)宣传引导。主要行为主体为政府,通过政府部门在信息引导、政策扶持等工作,调动行业相关协会、学会等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联通“一带一路”建设。
标准作为世界各国之间进行交流的语言,可以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和政策、规则一样,标准也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机制。《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一带一路”中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更具有可指导性和可行性的路径。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合作与贸易日益紧密,但同时也会出现一些技术性贸易壁垒或其他障碍。为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应按照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引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一带一路”国家间标准互换互认和标准比对工作,努力提高标准的一致性。同时,仍然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引领、创新合作、互利共赢、滚动实施的原则,主动加强与沿线国家标准化战略对接和标准体系相互兼容,强化标准与政策、规则的有机衔接,以标准“软联通”打造合作“硬机制”。坚持标准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更多企业走出去。
作者:李成文,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研究员;李金蔓,宜宾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原文链接:http://www.rmhb.com.cn/zt/ydyl/201806/t20180606_800131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