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冯玉军:2018全国“两会”立法修订的新亮点
中国网2月26日讯(记者王琳)2018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国网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战略研究院成功举办“中国正在说•2018年全国两会前瞻”圆桌论坛。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八位专家围绕宏观经济、脱贫攻坚、反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国企改革、财税改革、环境治理、立法等话题,畅聊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召开的2018年全国“两会”新看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在论坛上表示,根据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宪法修改无疑是今年“两会”的最大看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对国家监督制度进行重大顶层设计,又是宪法修改的突出亮点。
在《建议》当中,宪法修改的内容罗列了二十一条。冯玉军将其主要内容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在指导思想方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外,增加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内容。
第二、在领导力量方面,延续党章修改的精神,更加突出党的领导。在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第三、在战略布局和目标举措方面,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新的奋斗目标以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例如:“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加包括“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在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等。
第四、在对外关系方面,增加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和“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内容。
第五,在国家机构设置和党的领导体制方面,修宪建议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为监察委员会建立组织体系、履行职能职责、运用相关权限、构建配合制约机制、强化自我监督等提供了根本依据。这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顺应了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要求,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
冯玉军指出,“两会”还将拉开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序幕。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相关内容以及人大立法的既有工作规划,2018年有近20部法律即将制定或者修改,包括制定监察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刑事诉讼法等等。例如,虽然修改宪法增写了监察委员会一节,但其内容还是比较原则,不太具体。后续要通过制定系统周全的国家监察法进一步落实国家监督制度的改革创新。
冯玉军说:“今年1月22—24日举行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应该会成为2018年‘两高’报告的核心内容和方向指引,报告一定要更加突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二十一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大力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推动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方面的内容必然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当中。“因为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必然出现大量的国际商事纠纷和区域商事纠纷,由此坚持以我为主,建设符合‘一带一路’沿线国特点并广为接受的国际商事法庭,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商贸和投资争端实属必然。”
冯玉军还对新中国1949年建立到2050年长达一百年的法治建设进程做了简要的概括。他说:“如果把这一百年作为一个时间轴去探讨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与未来,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建国后的三十年法治建设;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法治建设;第三个阶段是党的十八大开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新阶段。其中,2012年到2019年,是思想与方略定型阶段;2020年到2035年,是实现国家治理基本现代化阶段;2035年到2050年,是建成良法善治的现代化强国和文明国阶段。”
“将来,我国的法治建设达到相当高度的时候,衡量的尺度有可能不再是法治本身,而是文明。”冯玉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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