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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日报】宜宾出台15条政策措施稳外贸

为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决策部署,全力稳外贸,努力将疫情对外贸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昨(28)日,我市出台《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外贸发展15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利用境外渠道优势全球采购紧缺疫情防护物资、支持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贸易、支持参加境内外国际知名专业展会及市场拓展活动、实施商务审批服务便利化、完善贸易纠纷法律救济援助机制、实行出口退(免)税业务“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放宽申报期限、实施快速通关、缓解资金压力、创新服务方式、开辟外汇业务“绿色通道”、优化外汇政务服务、支持企业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支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贸易风险、推广出口“宜贸贷”。

其中,支持利用境外渠道优势全球采购紧缺疫情防护物资,对进口紧缺疫情防护物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支持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贸易,对利用互联网平台寻求海外订单,拓展国际市场,在线开展网上贸易和数字化营销推广产生的平台运营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支持参加境内外国际知名专业展会及市场拓展活动,对参加国际国内知名专业展会及市场推广活动给予展位费、特装布展费、人员费一定比例的补贴。

实施商务审批服务便利化,企业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许可、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及自由类技术合同登记、进出口企业电子钥匙等商务审批服务事项,可采取或选择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方式,实现企业办事“零跑腿”、审批服务“不见面”。实行出口退(免)税业务“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提交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和相关证明。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以上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

今年一季度,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环节税款,对卫健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免征关税;受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免除滞纳金,延长进口货物滞报金起征时点,免征滞报金。推广出口“宜贸贷”,支持以四川长江民营经济融资担保公司为实施主体,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推出的“宜贸贷”业务融资模式,通过信用保险、担保增信、风险补偿等手段,引导合作银行降低中小微外贸企业贷款抵(质)押要求,扩大以出口信用保险保单为基础的出口订单、应收账款等贸易融资规模,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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