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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日报】聚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专访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齐明

记者 秦莉萍

记者:近年来,中央和省委陆续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请问市生态环境局为落实好这些改革文件,都做了哪些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齐明:近几年来,我们及时对接省上出台的《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等多个改革方案,已制定并出台了《宜宾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中共宜宾市委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宜宾市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责任分工方案》《宜宾市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等,组织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宜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宜宾的决定》《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实绩实施办法》,坚持实施党政“一把手”环保目标考核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制定并下达考核目标任务,督促各级各部门按时完成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今年1月1日—8月31日,今年我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共183天,优良率75.3%,特别是自今年5月实施大气攻坚精细化管控以来,与4月底相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444下降到4.465,下降率为18.0%,排全省第2,空气质量向好。

深入推进“水十条”工作,5个国省考核断面和20个市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记者: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齐明:为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我市在实施环保目标绩效考核和环保党政同责目标考核的同时,在全省创新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工作,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进行考核,并报请市委办、市政府办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推进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创新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叙州区采取“统一招商、分项签约、分项建设、市场运作”的组织模式,相继建成乡(集)镇规范化的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厂(站)29处,投运25座,新增日处理能力约2.7万立方米,新建污水管网100余公里,有效减轻了乡镇生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问题。

全面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制发了《宜宾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强化督查、全程调度,扎实推进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5个由市领导带队的问题整改专项督查组,切实加强专函督办、现场督办、重点督办;通过整改,全市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全面完成杨湾污水处理厂、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取缔土法造纸作坊1944户,建成宜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全市上下的生态环保意识显著提高,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初步形成了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全面推进长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提升宜宾市区域内长江、岷江、金沙江的三江六岸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改造棚户区、取缔小码头、搬迁有毒有害化工企业以及有毒物处置、污水排放治理、河段禁止采砂、沿线道路改造、绿道和亲水休闲空间等。利用原有的植物对岸线进行生态恢复,对于临水的构筑物,尽量采用卵石、格宾挡墙等生态方式,从源头开展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及补偿措施。截至目前,项目已建成绿道共计55.2公里,其中长江北侧约40.6公里,长江南侧约14.6公里;累计建成亲水节点休闲空间、驿站、公园等约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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