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发文,推进长江经济带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日前,国家发改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选择一批园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详情请点击:
原文链接: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907/t20190719_941856.html
日前,国家发改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选择一批园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详情请点击:
原文链接: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907/t20190719_941856.html